2011青州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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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人社字[201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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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标准条件
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等工作,仍按照《潍坊市201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潍人社发[2010]105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标准条件,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2012年起,城市医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到农村服务满一年。
二、严格按照岗位比例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事业单位中凡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一般不再推荐申报。未设置的岗位不能申报与该类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严格执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由单位政工人员带有关材料按照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府办公大楼6楼631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潍坊市201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意见》以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使用的表格和填报材料说明可登录青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qzrsj.gov.cn/)的“下载中心”栏下载。各系列高、中级和潍坊代评初级评审材料由各系列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并呈报给上级评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青州市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评审 通知